无需投资轻松日入千元?12人因非法经营罪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获刑

  正义网烟台5月7日电(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荣)轻触手机、电脑,转账交易完成,高额佣金收入囊中。这看似普通的交易背后,竟是给违法行为做“嫁衣”,反而将自己送入火坑。近日,经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,对1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,并对其中7人适用缓刑。一审宣判后,各被告人均未上诉。

  短短几天赚取数万元

  “无需投资,收收款、付付账,就可日入千元。”这样的高回报藏着什么样的猫腻?

  2019年7月,家住济宁市某地的崔某某通过国外聊天软件“biyong”被上述宣传吸引住了眼球。经过详细了解,崔某某在一款叫“愉快赚”的交易平台上注册了账号,根据指令进行收付款以牟取佣金。

  经查,在“愉快赚”平台预交押金获得积分后便可进行抢单,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付款成功,平台即会返利到相应账户,从而继续实施抢单付款行为,同时也可在交易平台中发布虚假买卖业务,比如用注册的A账户挂卖水杯,标价每个5000元,然后用自己的B账户进行购买,但不实际付款,选择“让朋友付款”后将生成的付款链接公开发布,违法网站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后安排他人付款,从而实现不同平台、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。

  据崔某某供述,通过这种模式可赚取百分之二至千分之三不等的佣金,每天进账真的可达数千元。后期“愉快赚”平台在升级改造的同时,又创建了“八达通”平台,该平台的交易模式更加简单,上线人员每日将数百万元钱款打至崔某某账户,崔某某通过“向日葵”远程操控软件连接上线电脑,根据上线电脑上“八达通”平台显示的待付款银行卡号进行付款,可赚取付款额千分之一点三的佣金,通过这种方式崔某某的收入有了更快提升,短短几天便赚取了数万元。

  “提成”骤增愈加疯狂

  尝到甜头的崔某某“胃口大增”,为了赚取更多佣金,一方面让他人帮助自己购买银行卡,一方面开始通过微信等方式,以“操作简单、回报高、到账快”等为诱饵,招揽身边亲朋以及“狱友”加入,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贾某某等十名下线,建立了自己的“支付团队”,每完成一笔任务崔某某便可获得万分之五的提成。

  为规避被相关部门查处的风险,团伙成员均使用“biyong”聊天软件进行沟通。这些人大多学历不高、无固定工作,但对经济收入期待较高,也有一定的手机、电脑操作能力。本来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加入,但在看到账户余额的“骤增”后也开始变得疯狂,使用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银行卡、支付宝账户,甚至为了注册更多支付宝账户,虚假成立“皮包公司”,注册企业支付宝账户、企业公户,由此每名成员手中都有数十个支付宝或者银行账户用于“充值业务”,在接到支付宝平台“交易异常”提醒或者被银行因交易异常被限制交易后,不断变换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从而陷入不可自拔的地步直至被抓获。

  与此同时,远在千里之外广州的张某某、冯某某二人,瞅准发展机遇,成立了广州盛翼景科技有限公司,以优惠充值话费、油卡为噱头,利用自己掌握的大量银行卡账户、支付宝账户及企业对公户等通过“八达通”平台收取对接网站的违法款后,将所收款项转至下线崔某某组建的团队或其他团队账户,利用下线的收付款实现资金的支付结算,每日结算额高达数千万元,二人从中谋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,仅仅半年,就购置了法拉利、保时捷等豪车,实现了人生的“跨越”。

  接公安部下发线索后,莱阳市公安局立即行动,经缜密研判后,确定了张某某、冯某某、崔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,于2020年12月1日、2日在广东、北京、山东济宁、聊城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,查获电脑、手机数十部,查获银行卡百余张、支付宝账户百余个。

  卷宗从31本增加到64本

  案件侦破后,莱阳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专办组,提前介入侦查。由于上线人员比较“狡猾”,在张某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后立即关停了相关平台,导致侦查人员不能通过平台完全掌握犯罪模式,也无法查明资金去向,给案件侦查带来了极大困难。

  结合已归案犯罪嫌疑人供述,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一起梳理思路、汇总信息、创建思维导图,最终在一周时间内摸清了犯罪模式、每名嫌疑人的地位、作用及行为,并在审查逮捕期间,通过环环相扣地发问、细致耐心地劝导,使一名在案件中起核心作用的嫌疑人认罪服法,取得了该案的第一份有罪供述,使案件的脉络更加清晰、证据链条更加完整。

  审查逮捕后,为了提高办案质效,承办检察官就涉案金额的认定多次与公安机关、审计机构开展联席会议,由于涉案平台系在境外注册,且已关停,通过平台计算犯罪数额已不具备可操作性。经研究后,决定从侦查机关查扣的涉案银行卡账户、支付宝账户入手,卷宗也从最初的31本,增加到了64本,根据收付款过程中交易流水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数额特点,对上万条交易信息筛选,提高了审计的准确性、有效性,更加有利于指控犯罪。

  经审计,张某某、冯某某二人的涉案数额达人民币14亿余元,崔某某及其所带领的团队涉案数额达人民币4亿余元。

来源:正义网

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,不构成投资建议,不构成社商用,纯属分享。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。本站不为本页面提供的信息错误、残缺、延时或因依靠此信息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负责。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